发布时间:2022-04-15 访问量:430
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红艳)随着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长,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机动车排放检测是控制道路移动源污染的“最后一道闸门”,也 是开展移动污染源“源头治理”的关键举措之一。现代快报记者获悉,为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巩固环境执法成效,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执法监管力度,并对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期间查处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十大警示案例”进行曝光。
记者注意到,“十大案例”涉及机动车检测机构环境违法行为的多种情形,包括使用作弊工具、操作不规范、设备未正常使用等情形,有检验机构最高被罚超十二万元。
比如,南京富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使用作弊工具案。2021年12月30日,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检验员正在使用一套尾气检测作弊设备,包括一个遥控器,一套数据线和一个电源适配器。作弊设备通过连接汽油线气象站,可以改变NOx的湿度修正系数,降低NOx检测结果,从而使不合格的车辆通过排放检测。
2022年3月17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检验机构处以十二万五千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六百元。对此,生态环境部门提醒,随着科技的进步,作弊手段层出不穷,个别检验机构或员工出于利益的驱使,铤而走险。该案中检验员心存侥幸,人为干扰检验程序,使超标车辆通过了排放检验。检验机构应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除了人为使用作弊工具,还有人为控制相关数据的违法行为。比如,2021年6月4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某检验车辆检测过程数据异常,在双怠速检测过程中怠速阶段车辆转速明显偏高。经查,检验员在怠速阶段违规踩踏油门踏板,违反了《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怠速工况是指汽车发动机最低稳定转速工况,油门踏板处于完全松开位置”的规定。2021年9月18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检验机构处以十二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一百一十元。
作为专业机动车检测机构,不论是在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操作上造假,还是出具虚假检验报告,都会使超标机动车在行驶时排放的尾气污染空气,对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针对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依托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系统,采取“网络监控+精准执法+明察暗访”模式,持续发力,严查严管。通过对检验机构的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回看、倒查分析,深入挖掘检验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查处。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也再次提醒,对于机动车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各检测机构应引以为戒,恪守职业道德,切勿触碰法律红线。据统计,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61起,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6件,处罚金额161万元。
十大警示案例如下:
南京富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使用作弊工具案
南京恒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人为控制转速案
南京金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临时虚假治理案
南京禄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基础信息采集错误案
南京鸿程天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取样管深度不足案
南京联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方法错误案
南京恒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三通阀使用错误案
南京宁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油门未保持最大开度案
南京世纪车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柴油车冒黑烟未判定不合格案
南京盛扬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设备未正常使用案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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