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7 访问量:367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2021年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抽查结果,遂宁市陆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遂宁市辉贵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乐山久诚兴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市宏运汽车测试有限公司4家检验机构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出具了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累计罚款近90万。
2021年,按照《四川省2021年移动源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抽查了35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抽查中发现了检验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检验操作不规范、检验报告和设备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有的甚至存在柴油车注册登记未按规范进行外检、未使用正确的检验方法、篡改车辆额定转速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对此,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提出了强化日常监管、加强信息共享、压实企业责任等要求。
下一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抽查和直接处罚力度,严惩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推动全省严格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为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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